奖助学金申请条件
国家奖学金:
国家奖学金必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并在符合下列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评选: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3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4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5、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社会实践、创新能力、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。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同年级同专业的前10%(含10%),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至少有一项位于前5%,学习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,单科不低于70分。
国家励志奖学金:
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,并在符合下列条件的基础上进行评选:
1.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3. 遵守宪法、法律,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无纪律处分和违纪处分和违法记录;
4. 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5. 学习刻苦努力,成绩优秀,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30%,学习成绩平均达75分以上,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;
6. 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;
7. 同等条件下,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。
国家助学金:
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: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、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良好;
4、勤奋学习,积极上进;
5、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校级奖学金:
校级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:
1.热爱祖国,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,社会责任感强;思想积极上进,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,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体系;
2.自觉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校纪校规,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,关心集体,爱护公物,热心公益;热爱劳动,讲究卫生,勤俭节约;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;文明礼貌,诚实守信;
3.评奖年度无任何违纪处分及违法行为;
4.学习态度端正,刻苦钻研,严谨求实,积极实践,勇于创新;评选学年课程考核全部合格,成绩优良;
5.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,努力提升综合素质;自觉锻炼身体,保持身心健康。
6.评选比例要求:
一等奖学金:综合素质测评排名、学习成绩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20%,按照学习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评选,评选比例为2%;
二等奖学金:综合素质测评排名、学习成绩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25%,按照学习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评选,评选比例为5%;
三等奖学金:综合素质测评排名、学习成绩排名均在年级专业前30%,按照学习成绩排名由高到低进行评选,评选比例为8%;
7.同等条件下,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,优先享受考虑。